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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熔断制度(根源、作用、条件及国际比较)

作者:pg电子平台投研团队

什么是熔断制度

“熔断”制度(Circuit Breaker)——期指交易减震器。

“熔断”制度,是1987年世界股灾发生以后为了控制股票交易风险的一种交易制度,其后,“熔断”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货市场,它的设立为股指期货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例如:

1、熔断期间,股指继续保持单边走势,这肯定会造成市场一定的恐慌心理,于是会在熔断价格堆积相当数量的挂单,有可能促使熔断期结束后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风险。

2、熔断期间,股指走势平稳,或者有所调整,市场由于熔断启动时所造成的动荡心理会有所平和,熔断结束后,股指期货走势会趋于平和。

3、熔断期间的挂单可以视为即时市场人气的一个有效指标,根据挂单的数量和成交情况应该大致判断出结束后的状况。例如有大量挂单,显示市场对行情延续的肯定,则在这种惯性下价格有可能会继续单边;相反,如果仅仅只是触及到熔断价,挂单方面并没有明显积极的的意图,那pg电子平台 可以判断实时的行情不具备很强的冲量。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在持续下跌行情中,价格剧烈、无序的变化对期货和现货市场造成的破坏性较上涨行情更大,因此,国外证券、期货市场采用的熔断机制大多只在下跌行情中启用,不涉及上涨行情。股指期货是基于股票指数的金融产品,国外很多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股指期货合约所采纳的熔断机制中也考虑到了其股票市场交易的熔断状况,实现期现对应。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具体规定为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并持续5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并持续5分钟。在这期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继续撮合成交。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并且在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亦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放大到±20%。

熔断制度的根源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从其发展历史来看,形式多样,但都是以人为地设置价格限制和中断交易为特征的。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曾在 1982年对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实行过日交易价格为3%的价格限制,但这一规定在1983就被废除,直到1987年出现了股灾,才使人们重新考虑实施价格限制制度。

1988年10月19日,即1987年股灾一周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熔断机制,在以后的18年中,美国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股灾。

熔断机制是中金所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创新成果之一。目前,国内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货交易中都没有引入熔断机制。在金融期货创新发展之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率先推出熔断制度作为其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熔断机制的设立为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其实质就是在涨跌停板制度启用前设置的一道过渡性闸门,给市场以一定时间的冷静期,提前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目前,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比较多的是“熔即断”的熔断机制。

我国股指期货拟将引入的熔断制度,是在股票现货市场上个股设置10%的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为了抑制股指期货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而设立的。按照目前的设计,当股票指数期货的日涨跌幅达到6%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在到达“熔断”点时仍可进行交易 10分钟,但指数报价不可超出6%的涨跌幅之外;10分钟之后波动幅度放大到10%,与股票现货市场个股的涨跌停板10%相对应。

考察2005年1月4日至2006年7月31日沪深300指数的日波动百分比数据,发现最大日波动百分比为8.18%,只出现过一次,超过5% 只有3次;最小日波动百分比为-5.63%,超过-5%的时间只出现过2次;而日波动百分比的标准差则为1.39% 。这里,一共有376个数据,上涨到达熔断点的概率只有0.798%;下跌到达熔断点的概率只有0.532%;熔断范围为日波动百分比标准差的4.32 倍。由此可见,绝大多数时间的指数波动在远低于熔断点的规定范围内,6%的熔断机制能涵盖绝大部分的交易时间。

熔断制度的作用

熔断机制对于股指期货,乃至整个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都是非常有效的。事实上,自从1988年美国股市引入熔断机制之后,已经有18年没有发生股灾,其作用可谓功不可没。

熔断制度对于股指期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对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风险的突发性和风险发生的严重性。从我国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设计来看,在市场波动达到 10%的涨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个6%的熔断点,即股指期货的指数点升跌幅达到6%,即在此后的10分钟交易里指数报价不能超出熔断点之外,这不仅给股指期货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种警示,也为期货交易的各级风险管理提出了一种警示。这时,包括对期货股指期货的交易者、代理会员、结算会员和交易所都有一种强烈的提示,使他们都意识到后面的交易将是一种什么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交易风险不会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

2、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由于在市场波动达到6%的熔断点时,会有10分钟的熔断点内交易,这足以让交易者有充裕的时间考虑风险管理的办法和在恢复交易之后将体现自己操作意愿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内供计算主机撮合成交。

3、有利于消除陈旧价格导致期货市场流动性下降。在出现股指期货异常波动的单边行情中,由于大量的买盘(或卖盘)的堵塞会延迟行情的正常显示,从而产生陈旧性价格,这时人们所看到的价格实际上是上一个时刻的价格,按此价格申报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断地大量进入交易系统将造成更严重的交易堵塞,使数据的显示更加滞后。有了10分钟的熔断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统的指令堵塞现象,消除陈旧性价格,保证交易的畅通。

4、为逐步化解交易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当异常波动的极端行情出现时,没有熔断机制的市场会横冲直撞,通常情况下需要数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顷刻之间完成,这会打作错方向的交易者一个触手不及,一倍甚至数倍于交易保证金的账户被迅速打穿,这将增加结算难度和带来数不清的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停市的办法也不能奏效。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香港期交所在世界性股灾之后的1987年10月20日宣布停市四天,以减少股灾损失,但此举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累积的市场风险如溃堤之水泛滥成灾,开市之后香港的恒生指数又下跌了33%,多数会员因保证金穿仓而无法履约,违约事件频频发生,交易所几乎破产。

当股指期货交易引入熔断机制之后,就能做到分阶段逐步化解交易风险,而不至于一步到位、措手不及。

熔断制度的条件

每日开盘之后,每当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启动步骤:

1、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合约申报价格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2、当出现熔断价格的申报时,进入检查期。检查期为一分钟,在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对超过熔断价格的申报给出提示。

3、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4、熔断机制启动后不到10分钟,市场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重新开始交易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5、每日收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6、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备注:当某期货合约以熔断价格或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熔断制度的几点看法

1、熔断制度要与现货市场相适应

我国股票市场上个股的涨跌停板幅为10%,考虑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全部同时到达涨停板(或跌停板),指数才会达到涨停板(或跌停板),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是非常少的,事实上沪深300指数自推出之后,尚未出现过沪深300指数到达涨跌停板的情况;以此推之,股指期货出现涨停板(或跌停板)的概率也是非常少的。在6%处设一熔断点,这也可以说是一个“准涨跌停板”,这反映的市场状况是有超过半数的成分股达到涨跌停板,这不是一个轻易能够到达的状态。有了6%这个前置性的涨跌缓冲,指数再冲击10%涨跌停板处的可能性就更少,或许8%、9%的股指期货涨跌停板幅更能符合实际情况。因为股指期货涨跌停板幅的设置常常与保证金率的设计紧密相关,而保证金率的设置又与市场的流动性和波动率紧密相关,因此,有必要全面权衡。

2、出现连续性单边行情时,熔断点和保证金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我国股票市场上全体成分股同时连续到达涨跌停板导致指数到达涨跌停板的几率很小。为适应期货市场的这种变化,在股指期货出现涨跌停板的第二天,熔断点是否再按6%设置,涨跌停板是否再按10%设置,以及保证金率再原封不动都值得考虑。为了促进期货套利和套期保值的空间要求,缓和单边行情的继续发生,有人倾向于第二天同时适当扩大熔断点、涨跌停幅度和保证金率。第三、第四天依此类推。

3、在连续出现单边行情的极端情况下的熔断时间要不断延长

在市场连续出现单边行情的极端情况下,要渐次延长熔断时间,并且改“熔而不断”为“熔而断”,以便增加交易者资金筹措时间,从容应对危机发生。由于股市不可以轻易停市,即使是1987年那样的股灾,世界上也只有香港市场是唯一停市的市场,所以,股指期货的熔断制度不能商品期货那样设计成出现连续三个同向停板时暂停一天交易。

延伸阅读

熔断机制的国际比较

来源 | 证券时报网(微信号:wwwstcncom)

作者 | 李利辉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各国交易都有熔断制度,除中国外,法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印度、马来西亚等国都有触发熔断的限制,其中幅度较大的有菲律宾,涨跌幅限制为前一日股价的40%,较小的则有埃及,这一数字仅为5%。

由于各证券市场、各投资品种的特征不同,其所使用的熔断机制也各有特点。美国采用的熔断机制主要为“熔而断”形式。以S&P500指数为例,当S&P500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7%、13%时,全美证券市场交易将暂停15分钟;当S&P500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20%时,当天交易停止。美国现行熔断机制的诞生可追溯至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事件,当天也被称作“黑色星期一”,道琼斯指数下跌22.61%。

日本、韩国和欧洲主流股指期货普遍使用“一级熔断”机制,即所谓“熔即断”的机制,不过由于门槛设置较高,至今各国很少触及熔断点。中国股市目前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实行个股涨跌幅限制,沪深交易所股票(除ST股票外)实行10%涨跌幅限制,有分析人士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防止市场暴涨暴跌。

目前,除了股票期权外,我国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曾经引入价格熔断机制,但于2010年1月份取消。中金所曾表示,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施该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此外,我国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目前,股指期货单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美国

作为金融界先行者的美国,经历1987年股灾之后开始推行熔断机制。1987年10月19日,纽约股票市场爆发了史上最大的一次崩盘事件,道琼斯工业指数一天之内重挫508.32点,跌幅达22.6%,由于没有熔断机制和涨跌幅限制,许多百万富翁一夜之间沦为贫民,这一天被金融界称为“黑色星期一”。

1988年10月19日,即在“黑色星期一”一周年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熔断机制,在以后的18年中,美国没有出现大规模股灾。

美国股票市场采取的价格限制主要表现在交易暂停机制,而不像中国设置涨跌幅限制。根据美国证交会的最新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即所谓“熔断机制”,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除上述针对大盘的熔断机制,2010年6月,在美股闪电暴跌后,美国证交会在继1988年创立的大盘熔断机制基础上,推出了个股熔断机制,以防止此后股市急遽滑坡而可能耗尽市场的流动性。2012年5月,美国证交会又批准了以涨跌限制(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机制替代之前实施的个股熔断机制,更着力于阻止个股偏离一个特定的价格幅度区间,以降低暴涨暴跌所带来的市场波动以及波动所引起的后续影响。即如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只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

法国

根据股票交易形态不同,制定有不同的涨跌幅与暂停交易时间。全日每只股票最大涨幅为前日收盘价的21.25%,最大跌幅为18.75%。如果价格波动超过前日的10%,则暂停交易15分钟。

日本

当期货价格超过标准价格的特定范围和公平价格的特定范围,期货交易将会暂停交易。暂停交易的时间为15分钟。如果暂停交易发生在上午收盘前的15分钟内,暂停交易只在上午收盘前执行。

当东京股票价格指数(TOPIX)超过特定价格区间时,禁止买卖涉及套利交易的股票,直到价格恢复到特定价格区间内。2013年5月23日,日经225指数大跌,日经225指数期货就曾触发“熔断机制”而暂停交易。

韩国

若韩国股票综合指数(KOSPI)较前一天收盘价下跌了10%或10%以上,并且这种下跌持续了一分钟,股票交易暂停十分钟,个股涨跌幅限制为15%。如果交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价格偏离前一天收盘价5%或5%以上,同时期货价格偏离其公平价格3%或3%以上,并且这种价格变动持续了一分钟,期货合约停止交易五分钟。熔断机制每天只实施一次,在下午2:20以后不再实施。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暂停交易的情况,期货合约停止交易20分钟。

新加坡

当潜在交易价格高于参考价格(该交易至少五分钟之前的最后成交价)的10%时,则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在该期间内,证券仅允许在±10%范围内交易,5分钟后交易恢复正常,并重新计算新的参考价格。(该规定适用于约占新交所80%交易量的证券,包括部分指数。)

香港

由于没有涨跌停板限制,港股经常上演诸如汉能薄膜发电(00566,HK)半小时内股价腰斩的情况,不过,港交所正试图改变上述情况。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市场对引入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已有公示,将尽快公布咨询结果。此外他还指出,若该机制获通过,最快2016年可正式推出。


                                                                                 (来源:格上私募圈)